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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處-約用人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8/06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8/12 |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僱用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 4.月支報酬44,512元整。 |
| 工作項目 | 1.生命典藏館興建工程相關業務。 2.宗教寺廟相關業務。 3.殯葬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4樓)。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115年8月6日至8月12日下午5時前,備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並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寄至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4樓,收件人: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儀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或以電子郵件寄達kang0402@mail.klcg.gov.tw, 郵寄以郵戳為憑,以電子郵件寄達以寄件日期為憑,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201122分機1609,民政處宗教禮儀科,康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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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6/08/0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儀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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