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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安樂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 官等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稱 | 戶籍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8/05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8/11 |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各項戶籍登記及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戶政事務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1樓)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聯絡人及電話︰02-24312159分機22人事謝小姐。 |
- 發布日期:2026/08/05
- 發布單位:安樂戶政事務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05
- 點閱次數: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