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約聘人員(公職社工師職務代理人)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8/31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9/18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1. 老福機構業務綜辦。 2. 社福長照園區BOT案協辦。 3. 市立仁愛之家養護大樓綜合業務。 4. 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輔導、長照人員認證業務等。 5. 大型機構查核輔導、中央補助方案申請及機構人員登錄、驗證、查詢與管理等綜合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 |
| 聯絡方式 | 1.所需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人員徵選切結書。 (2)社會工作師證書(無則免付)。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身分證正反影本。 (5)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2.本職缺取正取1名,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聘人員,月酬為約聘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職系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聘原因消失時)。 3.本次甄選報名人員,報名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請於115年9月18日(五)下午5時前,以email提供(sijia1816@mail.klcg.gov.tw)、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收(封面請註明「應徵長青及救助科社工師職代約聘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2233或2234吳小姐。 5.本府將就應試者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應試,證件不齊或未具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所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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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6/08/3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9/01
- 點閱次數: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