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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及救助科-約用人員(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員)

職稱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員
名額 1
性別 不限
有效期間(起) 2026/06/01
有效期間(迄) 2026/06/12
資格條件

一、領有社工師證照者或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者資格規定者,惟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二、具有老人照顧、社區照顧、社區健康營造或社區組織與發展專長及相關經驗之人員。

三、具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機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待遇:新臺幣41,173元。

工作地址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國民身份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執照證書、學經歷證明)、切結書 等,於公告截止日(115年6月12日)當日下午5時前以下列方式辦理履歷資料投遞,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掛號郵寄基隆市義一路1號 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封面請註明「應徵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員」。 或逕送至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收。

(二)以電子信件方式,請將前揭應備文件,寄送至hopeandsweet@mail.klcg.gov.tw,主旨請設定為「應徵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輔導員」,並請來電確認:02-24201122分機2225陳小姐。

(三)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未具上開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均不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限最長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未獲錄用即喪失資格。

(五)本次甄選報名人員,報名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 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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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切結書(範例) PDF 56.4KB,下載210次,MD5:4EF2660280584474F7347B7698B432A9
  • 發布日期:2026/06/0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6/01
  • 點閱次數: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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