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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基隆市七堵區公所-民政課法制職系課員

官等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法制
職稱 課員
名額 1
性別 不限
有效期間(起) 2026/06/01
有效期間(迄) 2026/06/08
資格條件

1.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及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法制相關業務(含調解委員會、公寓大廈、法扶、法院公告、社會勞動役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址

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2樓及3樓(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的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填寫簡要自述維護(請填300字以上字數),輸入完成先行下載履歷表試閱。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含300字以上簡要自述),繼由系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且需將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成一個檔案作為附件上傳該系統,資料未全者(含簡要自述),視為資格不符:

(1)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6)請列印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於該簡要自述頁親自簽名(履歷表掃描上傳僅需親自簽名頁)。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聯絡人:七堵區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2)2456-6171分機203;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聯絡民政課謝課長,電話:(02)2456-6171分機301。

  • 發布日期:2026/06/01
  • 發布單位:七堵區公所人事室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6/02
  • 點閱次數: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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