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管理科-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
| 官等職等 | 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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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限 |
| 有效期間(起) | 2026/08/04 |
| 有效期間(迄) | 2026/08/11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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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項目 | 1.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2.違章建築查處。 3.辦理建築物使用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本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8月11日)當日下午5點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切結書(如附件)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檢附資料不予退還),擇下列方式送達,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於公告截止日下午5點(含)前,以電子郵件於公告截止日下午5點(含)前寄送至bm1438@mail.klcg.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並請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2)2427-6085吳建興先生。 (2)親送至基隆市義一路1號5樓,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收。 2. 本職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土木工程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月支薪酬34,775元(四等280薪點)。 3.本府將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進行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所送文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未獲錄用即喪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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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6/08/04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使用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8/04
- 點閱次數: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