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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科-約僱人員

職稱 約僱人員
名額 1
性別 不限
有效期間(起) 2026/05/05
有效期間(迄) 2026/05/1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 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

4. 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熟練WORD、EXCEL等相關文書處理軟體)、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工作項目

1.基隆市號誌、標誌、標線維修工作及辦理工程技術業務、交通管理資訊中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因交通工程科工作性質必須接受夜間輪值之工作指派。

3.交通號誌標誌及標線維護之工作性質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手排),錄取人員需能適應高空作業。

工作地址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交通工程科)(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7號2樓)。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附

  1.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面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用)。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汽車駕照影本。
  4. 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汽機車駕駛執照或其他專業證照(如政府採購、品質管理及技術士…等)資料影本。
  5. 應徵遞件人員切結提供之證明文件無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外;針對應徵資格條件2.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所提供在(離)職證明,應併檢附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投保證明佐證
  6.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7.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8.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9. 請以紙本親送或掛號(以郵戳為憑)公告期限內逕寄「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7號2樓(交通處.交通工程科)」 收,封面請註明「應徵交通處交通工程科約僱人員」,並來電確認 (02)2425-0325 杜小姐,所檢附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核使用),逾期不受理。
  10. 本職缺月支報酬38,948元

 

 

 

 

 

檔案下載

  • 切結書(約僱人員) PDF 91.4KB,下載49次,MD5:D538FBF9F0433888037BD0F6AF1E85E4
  • 發布日期:2026/05/05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交通處交通工程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5/04
  • 點閱次數: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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