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賣家Y7752859735」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消費爭議申訴協商會議。
公告事項:消費者蔡○○君與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賣家Y7752859735間,為購買衣服發生爭議,經蔡○○君依法提出申訴,本府發函通
知雙方於111年11月17日召開協商會議,請雙方前來本府說明案情及共同協商解決爭議之方法,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賣家Y7752859735於是日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協商會議。
- 發布日期:2022/11/17
- 發布單位:消保官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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