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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移動式起重機汰舊換新及強化安全作業補助要點」業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以勞職安3字第1131400725號令訂定發布。
主旨:公告「移動式起重機汰舊換新及強化安全作業補助要點」業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以勞職安3字第1131400725號令訂定發布。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3年8月5日勞職安3字第1131400725B號書函(如附件1)。
公告事項:
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為鼓勵小規模企業或自營作業者汰舊換新,購買本質安全新製移動式起重機,並落實移動式起重機專業檢修廠制度,推動業者使用事件紀錄器,降低移動式起重機於國內營造工地及工作現場從事起重吊掛作業風險,特訂定本要點(如附件2)。
二、申請者持有之移動式起重機依法規檢查合格,且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一款及其施行細則第二條所定自營作業者,或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三條所定小規模企業,得申請本要點補助;惟本要點之補助,與職安署或其他政府機關所定補助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
三、職安署得委由專業機構受理本計畫相關申請文件、審查或現場勘查;欲申請者請逕向職安署或其委託之專業機構辦理申請作業。
四、本要點申請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補助申請案依收件先後順序辦理,並以郵戳或自行送達日期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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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4/08/0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8/08
- 點閱次數: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