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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113年度稽核監督所見錯誤行為態樣彙整表」-宜蘭縣政府113年12月31日府稽字第1130222521號函

宜蘭縣政府 函
地址:260011宜蘭縣宜蘭市南津里13鄰縣
政北路1號
承辦人: 沈科員

受文者:基隆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府稽字第113022252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3年度稽核監督所見錯誤行為態樣彙整表 (376420000A_1130222521_ATTACH1.
pdf)
主旨:為加強各機關採購稽核小組間橫向溝通與聯繫,檢送本府
採購稽核小組「113年度稽核監督所見錯誤行為態樣彙整
表」1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5月31日工程稽字第
09900217050號函辦理。
正本:各縣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副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含附件)、本府採購稽核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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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113年度稽核監督所見錯誤行為態樣彙整表」 PDF 163.37KB,下載24次,MD5:C7ADF65C6986821A92C3B5A4CF9D501F
  • 發布日期:2025/01/0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2/10
  • 點閱次數: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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