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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113年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常見缺失態樣彙整表」-臺南市政府113年12月31日府秘採字第1132637915號函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承辦人:劉OO

受文者:基隆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府秘採字第11326379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2637915A00_ATTCH4.pdf)
主旨: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強各機關稽核小組橫向溝通
與聯繫,檢送本府採購稽核小組「113年臺南市政府採購
稽核常見缺失態樣彙整表」一份供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9年5月31日工程稽字第
09900217050號函辦理。
正本: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臺南市政府除外)
副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含附件)、本府採購稽核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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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113年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常見缺失態樣彙整表」 PDF 130.34KB,下載18次,MD5:405B27F8FC87B311F9A1AAA811A7349D
  • 發布日期:2025/01/06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政風處預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2/10
  • 點閱次數: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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