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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各府(局)於許可新設立私立學校立案時,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請查照。

  1.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112年10月12日儲金秘字第1121001785號函辦理。
  2. 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4條第4項規定,儲金管理會應為私立學校及教職員分別設立學校儲金準備專戶及個人退撫儲金專戶。為能即時辦理設立教職員儲金專戶,請各府(局)於許可新設立私立學校立案時,一併副知該會。
  3. 檢附函文(如附件)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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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文1121012㈣ 財法人私校退撫離職資遣儲金管委會112 新設立該校請副知 PDF 186.46KB,下載49次,MD5:1A66694655478F6A6426A1F33A0BB57A
  • 發布日期:2023/10/17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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