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怎麼申請弱勢加額補助?

(1)本項補助是以家戶年所得決定是否具有申請資格及補助額度,因此,家長須填妥園所發給的申請表,於園所規定期限內繳回園所,再由園所協助至系統進行比對,並將比對後的申請確認單及清冊交給家長親自簽名或蓋章,以確認補助額度及享有弱勢加額補助。 (2)因家戶年所得等資料涉及家長個人隱私,因此,須由家長填列申請單及同意比對意願,園所方得至系統申請本項補助。
  • 發布日期:2016/12/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16/12/30
  • 點閱次數:515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