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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4年7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5號令廢止,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7月4日府授衛疾貳字第1140350416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嗣因該條例於112年6月30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廢止。
三、檢附本府原函及衛生福利部發布令掃描檔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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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7/08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7/25
- 點閱次數: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