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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 產業發展處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ffairs
Keelung City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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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檢舉獎勵事項

依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舉發人於查報或取締單位未發現前,舉發山坡地違規案件,經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或經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者,每件由本府核發一次獎金新臺幣5,000元。依據法令: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4條。
  • 發布日期:2016/12/30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 最後更新時間: 2017/01/13
  • 點閱次數: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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