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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設置視聽歌唱設備營業場所小吃店(兼營卡拉ok)恢復營業申請表及切結書(0613)
有關本市設置視聽歌唱設備營業場所小吃店(兼營卡拉ok)恢復營業一案,自111年6月13日起不需再檢具3日內PCR陰性證明向本府申請恢復營業,惟仍請依經濟部本年4月27日公布之「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檢具申請書、員工名冊、3日內快篩陰性證明(與證件拍照並標明日期)及小黃卡影本(2劑且滿 14 天,如第 2 劑滿 3 個月者,應接種第 3 劑)向本府辦理。
於2樓以上營業之商號另需準備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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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2/06/13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2/06
- 點閱次數: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