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年7月基隆市非法旅宿名單

1. 本府111年6月14日於Airbnb訂房網站查獲本市中正區正濱路26巷33號刊登「海水正藍|| 301房 2+1人溫馨空間||  近彩虹屋.阿根納造船廠  全新裝潢」招攬住宿旅客資訊,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請李君陳述意見,並將網路營業訊息下架、停止營業。

2. 本府111年3月16日於Airbnb訂房網站查獲本市中正區八斗街47-4號刊登「基隆八斗子(近海科館.潮境公園及忘憂谷)八斗子潮境公園.深澳自行車鐵道.潛水.浮潛」招攬住宿旅客資訊,本府查證屬實,111年6月9日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3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

3.本府111年3月23日於Booking.com訂房網站查獲本市中正區北寧路396巷26號刊登「HF基隆」招攬住宿旅客資訊,本府查證屬實,111年6月22日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3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

4.本府111年4月13日於Airbnb訂房網站查獲本市安樂區安一路249巷100號刊登「整樓層出租共三房,設施俱全可供親朋好友齊聚使用,最多可容納七人」本府查證屬實,111年7月14日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3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

5.本府111年4月20日於Airbnb訂房網站查獲本市中正區信五路47號2樓刊登「一路向北 - 基隆市區新裝潢整層舒適套房  夜市走路8分鐘」本府查證屬實,111年7月19日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3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

6.交通部觀光局及本府將持續派專人查察於Airbnb、Booking、Agoda等網站或於電子媒體刊登以日(週)對外招攬住宿訊息者,錄案列管查察中。

相關法源:

第 55-1 條

未依本條例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行業務、觀光遊樂業務、旅館業務或民宿者,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散布、播送或刊登營業之訊息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發布日期:2022/07/19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觀光及城市行銷處觀光發展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10/12
  • 點閱次數:735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