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辦理里鄰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安樂路二段164號2樓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職缺除正取2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
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2)2431-2118分機203,人事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