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者請於公告期間內,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履歷表請附相 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欄位 亦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在職(工作)證明影本等相關資 料,E-MAIL至ko255256@mail.klcg.gov.tw並請來電確認02-2428 0677分機211或02-24201122分機1304陳先生,逾期則不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 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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