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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類: 都市計畫資訊 |
次 分 類: 樁位公告 |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處 都市計畫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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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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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暖暖重劃區及運動公園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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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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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七、二十八、四十八條。
公告事項:
一、依法將本公告之都市計畫圖及樁位成果圖、表,實貼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內公告三十天(自發文日起算),並將本公告刊登中國時報一天。
二、凡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申請複測,其申請複測之程序,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八、九、十條規定辦理。
三、公告範圍內因都市計畫變更而不適用之樁位併本公告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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