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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組織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置市長一人,綜理市政,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置秘書長一人,承市長之命,綜理本府一切事務;置參議、秘書、消保官,受秘書長之指揮、監督,分別掌理市政諮詢、政策規劃、機要、協調、核稿等事項。
本府下設處分別掌理相關事項:民政處、財政處、產業發展處、教育處、工務處、交通處、都市發展處、社會處、地政處、綜合發展處、人事處、政風處、主計處、觀光及城市行銷處等。
本府所屬機關分二層級,一級機關有: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文化局、環境保護局、稅務局。
本府所屬二級機關由本府依業務性質於下級行政轄區分別設立之。
本市以下設區,區設區公所。

基隆市政府機關組織

  • 發布日期:2021/09/1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綜合發展處資訊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1/05
  • 點閱次數: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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